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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出台《实施意见》: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建立保护名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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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建设现代种业强市、保障农业生产安全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,近日,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以此做好我市农业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。

  6月12日,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了解到,到2025年,我市将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、鉴定评价、开发利用、基础建设、保护体系建设等有关任务;到2035年,建成系统完整、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,资源深度鉴定评价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。

  “当前我市农业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力度、开发利用程度仍然不够,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体系还不健全,不少地方珍稀、特有、濒危的农业种质资源面临永久性灭失的风险。《实施意见》的出台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指明了方向。”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说。

  该负责人介绍,经过多年努力,一大批优异的农业种质资源得到发掘、保护和利用,为我市农业育种科技创新作出了积极贡献。目前全市共收集到奉节野韭菜、合川冬寒菜、璧山丁家儿菜等各类作物种质资源2500余份;已对荣昌猪、大足黑山羊、城口山地鸡等地方畜禽遗传资源进行了分级保护,冷冻保存地方畜禽遗传资源材料超过15000份。

  此次印发的《实施意见》是我市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领域的首份政策性文件,围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、鉴定评价、开发利用、基础建设、保护体系建设等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,明确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基础性、公益性地位,坚持保护优先、高效利用、政府主导、多元参与等原则,为我市进一步做好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、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
  “按照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我们将开展全市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,建立保护名录。”该负责人告诉记者,这包括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任务,加大珍稀、濒危、特有、独占性资源与地方特色品种收集力度,确保我市特色种质资源不丧失。制定完善农业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名录,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中长期安全保存,实行农业种质资源活体原位保护与异地集中保存。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活力与遗传完整性监测,及时繁殖与更新复壮。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国内、国际交流,推动与农业种质资源富集的国内其他省(区、市)及有关国家、地区合作。强化农业种质资源安全管理,做好引进的农业种质资源检疫性病虫害分类分级风险评估工作,评估、跟踪引进的农业种质资源产生的经济、生态效益。

  与此同时,建立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,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。鼓励支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社会组织、企业和个人等登记其保存的农业种质资源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,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任务。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,推进数字化动态监测、信息化监督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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